1—9月,3641個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中,水質優良(Ⅰ—Ⅲ類)斷面比例為87.1%,同比上升0.8個百分點;劣Ⅴ類斷面比例為0.7%,同比下降0.2個百分點。地表水監測中主要污染指標為化學需氧量、高錳酸鹽指數和總磷。
主要江河水質狀況:
1—9月,長江、黃河、珠江、松花江、淮河、海河、遼河等七大流域及西北諸河、西南諸河和浙閩片河流水質優良(Ⅰ—Ⅲ類)斷面比例為89.2%,同比上升0.7個百分點;劣Ⅴ類斷面比例為0.5%,同比下降0.2個百分點。主要污染指標為化學需氧量、高錳酸鹽指數和五日生化需氧量。其中,長江流域、浙閩片河流、西南諸河、西北諸河和珠江流域水質為優;黃河、遼河、淮河和海河流域水質良好;松花江流域為輕度污染。
重點湖(庫)水質狀況及營養狀態:
1—9月,地表水監測的209個重點湖(庫)中,水質優良(Ⅰ—Ⅲ類)湖庫個數占比74.6%,同比上升0.8個百分點;劣Ⅴ類水質湖庫個數占比4.3%,同比下降0.5個百分點。主要污染指標為總磷、化學需氧量和高錳酸鹽指數。205個監測營養狀態的湖(庫)中,中度富營養的7個,占3.4%;輕度富營養的50個,占24.4%;其余湖(庫)為中營養或貧營養狀態。其中,太湖和巢湖均為輕度污染、輕度富營養,主要污染指標為總磷;滇池為輕度污染、中度富營養,主要污染指標為化學需氧量、總磷和高錳酸鹽指數;洱海和白洋淀水質均良好、中營養;丹江口水庫水質為優、中營養。
地級及以上城市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排名:
1—9月,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中,柳州市、桂林市和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等30個城市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水環境質量相對較好(從第1名至第30名),五家渠市、商丘市和通遼市等30個城市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水環境質量相對較差(從倒數第1名至倒數第30名),見附表1—2。石河子市、白城市和忻州市等30個城市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水環境質量變化情況相對較好(從第1名至第30名),杭州市、臺州市和鹽城市等30個城市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水環境質量變化情況相對較差(從倒數第1名至倒數第30名)。見附表3—4。
附表 1:2023年1—9月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水環境質量狀況排名前30位城市及所在水體
附表 2:2023年1—9月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水環境質量狀況排名后30位城市及所在水體
附表 3:2023年1—9月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水環境質量變化情況排名前30位城市及所在水體
附表:42023年1—9月國家地表水考核斷面水環境質量變化情況排名后30位城市及所在水體